为有效防控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降低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的浓度和总量,充分发挥排污收费在治污减排工作中的作用,根据《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面核征工业企业粉尘排污费的通知》要求,黄岛环保分局从7月份开始,全面核征工业企业粉尘排污费。核征的范围是辖区内所有产生粉尘污染的工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包括生产工艺产生粉尘污染的单位和物料堆放、装卸产生粉尘污染的单位。
目前,结合项目审批验收和日常环境监察掌握的情况,黄岛环保分局已初步确定了核征粉尘排污费的工业企业名单,主要包括前湾港南北港区、商砼企业、水泥企业、机械制造企业等产生一般性粉尘、碳黑尘等粉尘污染物的工业企业,下一步将进一步开展对上述企业的粉尘污染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工作。(徐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