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污染事故发生,黄岛环保分局从2010年7月7日开始至9月30日,针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经营单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汛期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
检查重点:1、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仓库、暂贮场所、经营场所等地点,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储贮等场所2、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违规堆存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场所3、已有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4、没有建设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5、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6、是否制定了应急处理预案,是否制定了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定期报告及通报制度、紧急通告制度,是否建立了预警监控和通讯网络。
此次检查共分为企业自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要求各单位要成立汛期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环境安全责任体系,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生产情况,认真开展汛期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污染事故隐患,确保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安全。(王浩)